【深圳商報訊】(記者 鄧小群)昨天,《深圳市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方案征求意見稿》出台,市教育部門關鍵字排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民10天內可通過電子郵件、信件、傳真等方式表達各自意見。
   據介紹,按照國務院、廣東省相關文件,市教育局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委、市規劃國土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等部門,在認真開展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深圳市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多次征求關鍵字了市有關部門、各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的意見,併進行了反覆研究論證和修改完善。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方案》對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從明室內設計年到2018年將有一個過渡期,各階段政策略有不同:
   2014年至2015年,將繼續建築設計實行過渡期政策:本方案公佈前已在我市初中學校就讀且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隨遷子女,符合深圳“1+5”規定的義務教育就讀條件,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我市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具有我市初三學籍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我市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參加中考,但僅限於參加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戶籍地申請就讀高中。
   2016年至2018年,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連續3年以上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證,在seo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其隨遷子女符合我市義務教育就讀條件併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學籍,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我市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具有我市3年完整初中學籍但不符合上述其他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我市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參加中考,但僅限於參加我市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戶籍地申請就讀高中。
   2019年後,根據我市高中階段學校學位供給和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需求等情況,按照供需基本平衡的原則,可適當調整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證年限、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年限、隨遷子女連續就學年限等要求。具體政策另行制定並公佈。
   享受我市引進人才等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隨遷子女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我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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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發送電子郵件:szzkb@51a.gov.cn。
   2.自動傳真:82294042。
   3.郵遞信件:深圳市羅湖區人民北路書院街6號深圳中學西校區4號樓二樓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郵政編碼:518001。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16日。  (原標題:隨遷子女中考方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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